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创建活动项目(水平衡测试)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B-PDS-2021086
三、项目预算金额:4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创建活动项目(水平衡测试) | 400000.00 | 400000.00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公共机构水平衡测试项目;
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市区;
3、编制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测试报告通过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须需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6、其他:
(1)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8、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新华路人民商场后楼四楼
3.方式:报名时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新华路人民商场后楼四楼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新华路人民商场后楼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号
联系人:边先生
联系方式:0375-2881219
2.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新华路人民商场后楼四楼
联系人:李女士
邮箱:1556136903@qq.com
联系方式:1666375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