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滨区李村派出所室外工程项目及监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1】3号
2、项目名称:伊滨区李村派出所室外工程项目及监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64875.67元
最高限价:1364875.67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伊滨区李村派出所室外工程项目及监理工程一标段 | 1349731.68 | 1349731.68 |
2 | 二 | 伊滨区李村派出所室外工程项目及监理工程二标段 | 15143.99 | 15143.9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伊滨区境内,主要包括:新建大门,室外铺设混凝土路面、停车场,新做铁艺围墙,新建雨污水系统、砖砌雨污水井、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管道采用双壁波纹管,厂区采暖管道敷设,厂区内电力、电缆、电力配管敷设,弱电管道预埋及手孔井砌筑,室外路灯、路灯控制箱及配套管线敷设,新建给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等。
(2)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3)工 期:一标段工期:6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一标段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二标段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含)以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成立不到六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
二标段:
3.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5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6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含)以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成立不到六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
所有标段供应商都应具有:
3.7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含)以来至今连续6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成立不到六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
3.8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9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含)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11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12其他:
(1)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3.1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1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3.方式:报名时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伊滨分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经开区
联系人:滕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68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