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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融广场中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2020/6/29 16:12:01 人气:1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融广场中庭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融广场中庭改造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ZDZB-ZZ-2020040;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路金融广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体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硬景工程(道路、广场、台阶、景墙、水景水池、花坛、树池、景石堆砌、成品设施等),绿化工程(地形、栽植土、植材),原路面拆除及其他需拆除部分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7绿化养护期:12个月;

2.8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处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9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06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甲方开具的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5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9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06日(北京时间 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9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一套,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10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2009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90506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310862

邮箱:zzzdgczx@126.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2020年0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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