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长安路涉案停车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长安路涉案停车场工程;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疑文件范围内等内容;
2.3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始祖路以南、长安路以西,总占地面积约50亩,主要建设场地平整、室外水电、消防系统、电动伸缩门、视频安防系统、绿化、场地级配碎石铺装、水泥混凝土硬化铺装、管理用房基础部分、建筑垃圾清运,不包含围墙、管理用房、原路面的施工。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 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甲方开具的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附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 系 人:梅先生
电 话:0371-86559880
邮 箱:zzzdgczx@126.com
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