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伊滨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费(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19]67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552000元
最高限价:552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本次采购共一包,项目名称为伊滨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费(二次)。主要内容为伊滨区电子政务网内建设及公安视频专网建设的勘察设计方案等;(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规划编制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2019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供应商须附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供应商须附近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3、方式:报名时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1月07日至2020年01月09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洛阳伊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科技大厦916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939900312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379-6555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