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园区伊水西路(南环至顾龙路)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龙政采购[2019]63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1350000元
最高限价:12972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本次采购共一包,主要为龙门园区伊水西路(南环至顾龙路)设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 乙级(含)以上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且人员、履约信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2019年1月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供应商须附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6、供应商须附近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1月06日至11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0号元华国际城市公寓3幢1-804
3.方式:报名时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0号元华国际城市公寓3幢1-804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0号元华国际城市公寓3幢1-804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1月06日至2019年11月08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龙门园区东北服务区文保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98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0号元华国际城市公寓3幢1-804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5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