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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惠润路(兖州路-隆泰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2026/10/19 20:48:01 人气: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惠润路(兖州路-隆泰街)道路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6〕5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建设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zbcg.kctzgroup.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惠润路(兖州路-隆泰街)道路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ZDZB-ZZ-2026076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内。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西起现状兖州路,东至现状隆泰街,全长350.003m,中间跨越正在建设浮清河。本工程规划道路红线宽30m,三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0m(红线)=1.5m(绿化带)+2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15m(车行道)+1.5m(机非分隔带)+2.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1.5m(绿化带)。机动车道路面横坡度1.5%,路拱采用直线接抛物线形式,拓宽渠化段按1.5%的坡度延伸;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横坡度2%,坡向路中。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箱涵、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和绿化灌溉等专业,其它配套市政管线由建设单位协调相关产权单位随本工程同期实施。

注:1.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2.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7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2.8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项目中任职(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3 年 01 月 01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10月20日 至 2026 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企业 CA 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操作相关事宜详见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栏目内《科创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注意:递交投标文件需登录“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cg.kctzgroup.com/”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方式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栏目附件《科创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注册后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1月2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cg.kctzgroup.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点击链接 https://zbcg.kctzgroup.com/进入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须凭 CA 锁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人)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899068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谢静文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振琦、马双影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谢静文、张振琦、马双影

电  话:0371-66310862

电子邮件: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庞老师

电    话:0371-89909636

邮    箱:KGJF877@163.com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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