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醇氢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道路祥耀路(兖州路-竹贤东街)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醇氢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道路祥耀路(兖州路-竹贤东街)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3032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区内,祥耀路以北,吴州路以东,祥顺路以南,竹贤东街以西。
2.4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祥耀路(兖州路-竹贤东街)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西起兖州路,东至竹贤东街,全长3255.060m,自西向东依次与兖州路、吉善街、徐州路、吉耀街、吴州路和竹贤东街相交。本工程规划红线宽为25m,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25m(红线)=3m(人行道)+2m(边绿化带)+15m(车行道)+2m(边绿化带)+3m(人行道)。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工程等配套专业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配合服务(含交桩等)、竣工验收等,并提供协助项目各阶段手续报建、评价等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8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
勘察、方案设计周期:10日历天;
除方案设计外其余阶段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注:设计周期不包含招标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需为该项目负责人):
(1)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以上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①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联合体)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接受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最多不超过2家,且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投标方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 180 号
联 系 人:皇老师
电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梅林、谢静文、张振琦
联系电话:0371-6631086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箱:szjshbjjgc@163.com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