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村等18个村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专项借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村等18个村庄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批A35/A36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066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青州大道以西、南海大道以北。本项目共包含【A35地块、A36地块】两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用房、综合服务用房、机动车库及其他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14.3亩,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7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其中:
(1)A35地块占地面积约58.6亩,规划用地面积约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
(2)A36地块占地面积约55.7亩,规划用地面积约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目标成本测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模拟清单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协助招标工作顺利进行;预结算过程中信息价之外所有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每种材料、设备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报价单);重计量、资金计划、产值、进度款、造价指标等数据计量核算汇总工作;变更签证审核及认质、调差、成本专业建议等过程工作;预结算及竣工结算审核、核对和审计评审配合工作;驻场服务及与成本相关的其他工作。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2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对应发票(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相应合同价的30%)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招标人将在招标结束后查验发票真伪,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全过程造价”或建筑面积或造价合同额,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查询结果与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不一致,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5月20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查询结果与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不一致,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3.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皇女士
电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 系 人:梅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310862
邮 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 话:0371-60601020
邮 箱:tkjjjc@syqtk.com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