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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区绿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2023/12/26 17:22:37 人气: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区绿化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区绿化提升项目

2.2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区绿化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给水工程、给水拆除、电气拆除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招标、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2.7工期及养护期工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24个月

2.8安全要求: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五无”: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承诺书为准);项目经理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0月或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财务没有处在被接管、冻结、停业、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3.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0月或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31227日起至202401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1011室);

4.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它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4售价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40116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郑州豫棉宾馆(紫荆山省人民医院店)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人: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2号楼

人:董先生

    话:0371-861908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人:梅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31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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