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309-410173-04-01-816340批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中心装饰装修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58
2.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路西侧、黄海路北侧。
2.4建设规模:项目装修面积约1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1楼汽车展厅装修,2楼会议室装修,3-12楼办公区装修,13楼活动室装修,14楼宿舍装修以及与装饰装修项目有关的配套设施、办公家具采购安装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含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45日历天完成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完成办公家具生产,接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五无”: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及电子注册证书,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承诺书为准);项目经理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8月或2023年09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财务没有处在被接管、冻结、停业、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3.2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3.3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8月或2023年09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时间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简化招标程序的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确定。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7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61909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 系 人:梅先生、周女士
电 话:0371-6631086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话:0371-60601020
邮箱:tkjjjc@syqt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