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93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
伊滨政采磋商(2023)0002号
| 本项目为偃师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建筑面积约为19000㎡,主要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升级,改造内容包括现有足球场、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游泳馆、篮球馆和羽毛球场等设计。 | 河南豫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安装大厦)2015房间 | 308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偃师区体育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本项目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以及可能存在的项目审批所需要的相关专题的编制工作。 |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20日历天 | 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杰、王素荣、吉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件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办事处华夏路15号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0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8118